舞阳县通报三起基层腐败典型案例

发布时间:2019-05-19 10:52:06|来源:舞阳|专栏:典型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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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集体资金、资产、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,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,也是农村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。11月2日,大河客户端记者获悉,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,警示教育党员干部,舞阳县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规处置村集体“三资”、侵吞集体财产的典型案例。

章化乡店街村原支部书记王中孝贪污占地补偿款案件。

2007年7月,王中孝利用其担任章化乡店街村支部书记的便利,领取范辛铁路占地补偿款37544元,其中20000元用于家庭和个人开支,17544元用于村里的招待和公共支出。2017年7月3日,章化乡党委给予王中孝留党察看一年处分。

章化乡店街村会计王怀然贪污占地补偿款案件案件。

2011年3月,王怀然经店街村支部书记王中孝同意,将范辛铁路占地补偿款8000元领出,王怀然未将这8000元发放给群众并占为己有。2017年7月3日,章化乡党委给予王怀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
九街镇三刘村村委负责人赵松身侵占集体卖树款案件。

2002年6月至2007年6月,赵松身负责三刘村第4村民小组工作,期间赵松身将所收该组卖地卖树款95000元为本组修路等开支后结余2390元,不及时发放群众,长期占为己有。2017年6月22日,九街镇党委给予赵松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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